A.重量限制:小邮包限重2千克,印刷品限重5千克,失明人士刊物限重7千克。
B.体积限制:非圆简货物:长+宽+高≤90厘米,单边长度≤60厘米,长度≥14 厘米,宽度≥9厘米;
圆筒形货物:直径的2倍+长度≤104厘米,单边长度≤90厘米;直径的2倍+长度≥17 厘米,长度≥10厘米。
C.包装要求:
a.每件应由寄件人填写一枚CN22报关单签条,粘贴在小包封面的背面。品名申报栏不能仅仅以GIFT、SAMPLE等笼统的名称作为品名;
b.填写报关单时要使用英文、法文或寄达国通用文字,并将小包内每件物品的名称、价值和净重(精确到克)详细、具体地填写在指定位置;
c.与价值有关的栏目应标明币种,建议用美元(USD)报价;
d.右下角签名及填写交寄日期;
e.特许账号,平邮和挂号特许账号不同,必须清楚地分开。如果贴错账号,将被视为邮费不足,邮包被退回;
f.包装要完好,不要易破损包装,在包装袋外侧除地址标签外,尽量不要贴其他无关标志。对于易碎品,最好外包装上贴有易碎品的标志,在邮包正面的中间位置贴上地址标签。
要写清楚收件人地址和国家,部分易混淆国家须特别注明。例如,Austria(奥地利),Iceland(冰岛)。
地址标签要以合适的比例大小贴于包裹最大面的中部区域。
不得附有非中国香港的回邮地址。
挂号邮件的条码,须贴于地址一面。须平整粘贴。
需要注意,地址及条码最好以透明胶布覆盖,以防水湿、磨损、脱落,导致无法派递或其他问题。